1清明祭扫
鲤城区
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应急指挥部
鲤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
通告
晋江
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7号通告
据世界卫生组织宣布,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进一步蔓延扩散。国内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,疫情远未结束,输入风险非常严峻。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严防清明节期间因人员大量流动、聚集而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,坚决避免疫情回弹反复,现将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暂停祭扫接待。即日起,全面暂停到市殡仪馆、公墓区、各镇(街道)村(社区)骨灰堂、安息堂、寺庙等提供骨灰寄存的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扫墓祭祀活动,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严格祭祀管控。广大市民要自觉暂停在祠堂、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。严禁市民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。全市将对所有殡葬服务场所通行路段实行人员和车辆交通管制。
三、严禁上山祭扫。各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要强化上山祭扫人员的管控,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疫检查站,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,严禁祭扫人员上山祭扫。
四、倡导简约祭扫。全市公墓区、骨灰堂、安息堂等殡葬服务机构,将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集体祭扫。同时,我市将开设网上祭扫平台,提供网上祭扫服务。3月25日起,市民可登录“晋江经济报” “晋江新闻网” “晋江电视台”等微信公众号网上祭扫栏目开展网上祭扫活动。
五、加强宣传引导。各镇(街道)、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,树立文明祭祀新风,引导广大市民通过网络祭扫方式缅怀逝者。全市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要带头示范,广大市民要积极动员海外乡贤、在外经商、务工等的亲属暂不返乡探亲访友、扫墓祭祖。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,如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,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防控工作指挥部
2020年3月17日
石狮
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防控工作指挥部
关于疫情期间全面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
安溪
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台商投资区
疫情应急指挥部第21号通告
惠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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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境外返(来)泉
丰泽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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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化县
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4号通告
台商区
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应急指挥部第20号通告
当前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为严防境外输入疫情风险,全力确保全区群众和境外入(返)台商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境外入(返)台商区人员到达机场、车站、检查站后,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,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行程(旅居史)真实情况,第一时间向拟居住地所属村委会、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接待单位(人员)报备,按要求配合落实14天医学隔离观察等措施要求,所需费用自理(持公务签证外籍人员除外)。
二、按照“谁用工、谁负责”、“谁接待、谁负责”原则,用工单位或接待单位(人员)等,应提前两天如实向所在村委会报告境外入(返)台商区人员的航班、车次等相关情况,入(返)台商区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村委会报备,并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。
三、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要求,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、不报境外入(返)台商区人员情况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法律责任。
四、全区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共产党员、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在得知有近亲属即将由境外入(返)台商区的信息后,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近亲属所在地村委会报告情况。对于因瞒报、漏报、迟报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,将严肃问责。
五、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进行举报,举报电话:0595-27552005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